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18日電 (譚偉旗 王森淼)俗話說,夫妻本是同林鳥。但是,在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,“好聚好散”不失為一種恰當的處理方式。
近日,榆樹市人民法院高效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,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和平離婚。
據悉,原告靖某與被告劉某于2020年經人介紹相識,同年10月份結婚,雙方均系二婚;楹笪瓷优,但由于沒有感情基礎,婚后性格不合,常因家庭瑣事發(fā)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,原告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,遂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該院八號人民法庭法官楊海接到案件后,考慮雙方分歧較大,為避免擴大矛盾,承辦法官決定該案要側重于調解處理。
法官詳細詢問了雙方的婚姻狀況,雙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在長期瑣事及矛盾中消磨殆盡,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,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。
得知雙方均同意離婚的真實意愿后,法官繼續(xù)耐心的與雙方溝通,并提出讓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意見。
雙方經仔細考慮,就離婚及財產分割達成了一致意見,并領取了民事調解書,夫妻關系解除,雙方好聚好散。至此,這起離婚案件得到了快速處理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