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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新區(qū)法院:溫情調解續(xù)親情 群眾致謝送錦旗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03月11日 10:41 來源:中新網(wǎng)吉林 編輯:王思博

  中新網(wǎng)吉林新聞3月11日電 (譚偉旗 劉海亮)近日,當事人李某到長春新區(qū)人民法院,將一面錦旗交到長春新區(qū)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陳佳騏手中,表達對該院迅速審結案件,全心全意司法為民的感謝之情。

  據(jù)悉,原告李某與被告郭某是親屬關系。郭某曾向李某借款,當時未打欠條。郭某償還部分后,李某向其索要剩余借款,郭某始終推諉拒付,后李某將郭某訴至法院。

  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秉承“小案不小辦”的理念,在沒有書面借款憑據(jù)的情況下,全面、客觀地審查了原告的證據(jù)。結合轉賬記錄、通話錄音內容以及聊天記錄,了解清楚借款、還款情況細節(jié),確定了原、被告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系。

  考慮到原、被告之間的親屬關系,承辦法官及助理從徹底化解矛盾、修復雙方親情的角度出發(fā),以感情為突破口,多次對被告進行釋法明理。

  最終,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,郭某一次性向李某某給付了現(xiàn)金,并對剩余借款約定了明確的歸還期限。基于此,李某申請了撤訴,該案件就此得到了圓滿解決,李某與郭某的親屬關系得到了修復,同時促進了社會和家庭的和諧穩(wěn)定。

  錦旗代表的不僅是當事人的謝意,更是對法庭調解工作的認可和肯定。該院民事審判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,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,將以此為動力,深入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(jīng)驗”,以“耐心、細致、專業(yè)、公正”的工作作風,真誠地為人民群眾解決矛盾糾紛,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