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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井法院:以“如我在訴”情懷 踐“司法為民”初心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07月19日 11:12 來源:中新網(wǎng)吉林 編輯:王思博

  中新網(wǎng)吉林新聞7月19日電 (譚偉旗 吳云峰)近日,龍井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疑難復雜的糾紛案件,審判法官加班加點、想盡各種辦法聯(lián)系被告,努力縮短審判時長、提升審判質量。

  據(jù)悉,李某訴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、樸某、徐某、玄某勞動爭議糾紛、被繼承人債務糾紛一案中,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死亡,其繼承人樸某、徐某的電話又始終無人接聽,玄某聯(lián)系方式缺失,且通過戶籍查詢、房產(chǎn)查詢、社區(qū)查詢均無果。 

  在這種情況下,該案本應進入公告程序,但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情況復雜,如果進行缺席審理不僅訴訟時間過長,還會影響案件的審理質量。

  最終,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終于曲折地聯(lián)系上了樸某遠在外國的女兒,進而聯(lián)系上了樸某、徐某。同時,通過多次撥打樸某在戶籍登記上所留的電話后,也終于聯(lián)系上其本人。

  為了更好地審理案件,充分化解矛盾糾紛。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召開了庭前會議,進行了證據(jù)交換,同時對案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進行了闡釋說明。

  在雙方均表示出有和解的意愿后,承辦法官抓住機會進一步釋法明理,引導雙方互相理解和體諒,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,使得該復雜案件得以順利結案。

  該院立足審判職能,始終堅持以“如我在訴”的情懷切實解決好廣大人民群眾的煩心事,努力辦好每一個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,以實際行動踐行“司法為民”的初心使命,做合格的人民衛(wèi)士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