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/供圖
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21日電 (譚偉旗 翟曉蒙)近日,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依法調解審結一起離婚糾紛案件。與以往不同的是,法官根據案情需要組織雙方當事人簽署了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,通過司法見證的方式對離異夫妻行使子女探望權進行規(guī)范和引導。這是全省法院首份在離婚訴訟階段發(fā)出的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。
據悉,紀某和倪某因感情破裂在第二次離婚訴訟中自愿解除婚姻關系,并約定唯一婚生女由倪某撫養(yǎng)。但在調解過程中,雙方就探望權行使問題未達成完全一致意見。紀某要求定期接走孩子,倪某以孩子需要補課等理由拒絕。
為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完全和解,法官向雙方釋明良好親子關系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性。在充分解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關于探望權和家庭教育責任的相關規(guī)定后,法官積極引導雙方簽署了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。
據介紹,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系雙方當事人自愿簽署。通過簽署承諾書,一方面可以督促直接撫養(yǎng)子女一方尊重對方行使探望權,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導不直接撫養(yǎng)子女一方積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,依法合理行使探望權。
法官介紹,離婚糾紛案件關系未成年被撫養(yǎng)人的身心健康,應加大調解促和力度。根據《民法典》和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,嘗試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融入探望權的同步調解,有利于減少對未成年人造成的“次生”傷害。
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的簽署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防衍生矛盾糾紛和強制執(zhí)行情形的發(fā)生,為破解“探望難”提供了新的解決路徑。同時,法院發(fā)出《探望權履行承諾書》有利于維護和諧穩(wěn)定的社會關系,可以起到訴源治理的法律效果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